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为了加大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好《信访条例》,现将《农业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工作。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5年第8期26-28,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