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员会、办公室):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对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根据《意见》精神部署的50项具体工作任务中,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牵头的有10项,参与的有18项。各级主管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农业行政部门和农村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农业部门)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10期22-25,共4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