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厅(局)、农委(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供销合作社,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基础上,经审核、公示,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北京天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10家企业为第三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10期33-37,共5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