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厅(局、委、办):2001年以来,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的总体部署,在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单位的职责,积极会同公安、工商。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7期44-46,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