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进口兽药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以色列Koffolk公司等3家公司的7个产品在我国注册(品种见进口兽药注册目录),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发布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批准荷兰罗帕法姆公司等4家公司的14种产品在我国再注册,并核发《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该产品的监督检验按农业部已发布的同品种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2期3-4,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