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委、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植物检疫的合作协定》(见附件)将于2004年11月6日起生效,现将该协定副本印发你们。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11期21-22,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