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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第十批农业部定点市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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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定点市场:为健全完善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农业部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批准河北衡水冀州辣椒专业市场等65个市场为第十批"农业部定点市场"。希望各定点市场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市场运作,提高市场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完善信息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开展农药残留检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12期19-20,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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