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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灾后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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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林)、畜牧、农垦、农机化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7月份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先后出现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给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确保今年粮食生产目标的实现,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9期12-14,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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