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4]23号),经我部审核,现将2004年农业产业化项目和经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04年度070104"农产品加工与营销服务"预算支出科目,专款专用。请各单位于2004年年底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报送我部财务司和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4年第9期31-34,共4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