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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第九批农业部定点市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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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渔业、农林、畜牧、渔业)厅(委、办、局),各有关定点市场:为健全完善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农业部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批准北京朝阳区大洋路综合市场等59个市场为第九批"农业部定点市场"。希望各定点市场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03年第3期24-25,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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