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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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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法已经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将于年内正式施行。新刑法共十章452条,是建国以来一部篇幅最长,条数最多的法律。堪称新中国立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笔者认为,较之现行刑法,修改后的刑法最鲜明的特色首推"罪刑法定"法律化。本文着重分析"罪刑法定"在新刑法总则部分的表现情况。首先,新刑法明文设立"罪刑法定"的原则条款,并将其规定在整部法典的显著位置。即新刑法第3条"法律明文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就立法结构而言,该条紧接在刑法制定依据和任务之后。
作者 陆俊
出处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7年第4期56-57,共2页 Journal of Shanghai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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