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最近的十几年中,对职业道德的研究方兴未艾。商业道德、医务道德和环境道德的兴起如雨后春笋,被大多数院校列为教学内容。"尽管如此,犯罪学和刑事司法中对于伦理学的系统的研究,在高等教育计划中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这是不幸的,因为刑事司法中的伦理问题很重要也很复杂。虽然在刑事司法中和其它行业中出现的很多道德问题具有共性,然而仍有特定的关于犯罪学和刑事司法的道德问题。它最突出的表现是使用暴力和物质强制。谢尔曼指出:"暴力是刑事司法的实质……是否使用暴力、怎么使用、以及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使用,都要由警官、陪审团、法官、监狱看守员、执行缓刑和假释的长官和其他相关人员作出决定。
出处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7年第4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