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馈控制方法是控制论中居核心地位的普适性很广泛的一种基本方法,其原理反映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一切系统领域在信息传输和交换过程中均适用这种方法所特有的物质运动形式。预审工作是预审员依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讯问和查证等措施手段,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以此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并决定是否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侦查活动。这种预审办案活动属性上所决定的双方对恃性应变信息反馈控制的特征,即由预审工作的形式与内容、主体与客体、任务与目的等特定职能作用所组成的逻辑结构,形成了一个对立统一的预审控制系统。因此。
出处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7年第2期27-29,62,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