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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的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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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审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对有关知情人进行调查的一项专门工作,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1980年,《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各地预审部门在两法的规范下,在惩罚犯罪、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方面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制的基本要求以及执法体制、执法环境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1996年3月,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简称修正案)。修正案从原来的164条增加至225条,其中与预审工作有直接关系的有20条左右。修正案的通过和颁布,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更加科学化。
作者 毕良珍
出处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1997年第1期36-40,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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