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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幼儿园教育纲要》语言部分进行了调整,适当降低了《纲要》中一些过高要求,删减了《纲要》中的一些内容。在表述上。一改过去单以语言基本要素(语音、词汇、句子)提要求,而从语言交往功能出发,以听说为主线,分别对语言学习的兴趣、能力和态度作较全面的要求。上海市的《纲要》语言部分的调整草案自1990年9月始,在国家教委新纲要正式下达之前。
出处 《幼儿教育》 1991年第6期40-41,共2页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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