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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幼儿园教师的偏爱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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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师对学生的爱,简称师爱。它既是一种积极的情感,又是一种有效的教育力量和手段。师爱是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心理素养之一。但是,如果教师缺乏正确的教育观念,背离师爱的原则性和广博性,从主观上把幼儿分成不同等级,不能一视同仁,不能公平对待每个幼儿,而是偏爱某些幼儿,那么师爱不仅会失去其积极作用,还会带来一系列的消极影响。偏爱和教师狭隘的审美需要与价值取向以及私心、偏见、错误认识等直接联系在一起。偏爱是一种畸型的爱,与纯洁、高尚、公正、无私、广博的师爱是完全对立的,是一种低级、非道德的不健康情感。偏爱具有很多危害性,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方面: 偏爱对幼儿最大的危害是挫伤他们幼小而脆弱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使其产生自卑心理,造成人格扭曲。著名精神分析大师阿德勒在《自卑与超越》一书中指出:“孩子的丧气(自卑)几乎都是因为他觉得另一孩子比较受偏爱所引起的。”幼儿园是儿童的乐园,教师是他们最早的启蒙者之一。
作者 姚本先
出处 《幼儿教育》 1992年第5期6-6,共1页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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