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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东西应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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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6岁的儿子朱玉顽皮、任性,经常有意无意损坏他人东西,如铅笔、本子、彩笔等等。由于这些东西本身不值多少钱,对方一般也不要求赔偿,且碍于与老师和家长之间的面子也不提起,所以这些事我们根本不知道。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一直把孩子送进教室里。这时有好几个小朋友叽叽喳喳地叫起来:“你家朱玉把我的本子撕破了。”“他把我的橡皮弄丢了。”“朱王还把办公室窗上的玻璃打破了。”我马上到幼儿园附近少店里买来了本子和橡皮,叫朱玉亲自送去,并叫他向小朋友赔礼道歉。
作者 周素玲
出处 《幼儿教育》 1993年第11期37-37,共1页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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