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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实现关键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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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近日,山东省农机局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公安、农机联合执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安交管部门与农机监理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交通安全监管合力,清除农机管理真空,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通知》指出,建立公安、农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是创新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解决农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人数量增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的有力措施;是整合公安、农机安全监理资源,发挥各方优势,推动"平安山东"建设和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作者 张晓梅
出处 《山东农机化》 2013年第6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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