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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能否获得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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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小李15岁,初三学生,身高近一米九,酷爱篮球。2011年1月,在课外活动打篮球时,被同学碰撞倒地,造成右下肢骨裂,治疗休养4个月。2011年12月,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小李又在比赛时被同学强烈撞击倒地,当场造成右下肢开放性骨裂。这次,小李住院治疗时被告知二次手术后有可能造成终生残疾。小李的父亲听闻后,精神遭受巨大打击,突发脑出血去世。小李认为学校未尽到安全教育责任,且知道其右腿有伤仍然安排其参加篮球比赛,从而导致其父亲去世,要求学校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作者 付静
出处 《妇女生活》 2013年第2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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