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控制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该办法所称新化学物质,是指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化学物质。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备案申报的新化学物质。
出处
《乙醛醋酸化工》
2013年第12期44-44,共1页
Acetaldehyde Acetic Acid Chem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