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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五批)复查合格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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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办渔[2013]82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斤(局):按照2013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总体部署,经各有关省级渔业主管厅(局)复查和我部复核,决定批准北京龙兴鲟鱼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水产养殖场)等595家单位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五批)"称号继续有效,(名单见附件),有效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现将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第五批)复查合格名单予以公布。希望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本辖区内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的管理和指导,树立健康养殖示范典型,进一步促进现代渔业健康发展。
机构地区 农业部办公厅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3年第11期28-36,共9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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