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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家档案局关于确定2013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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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经发[20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法制办、档案局:按照2012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要求,各地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积极组织2013年全国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经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确定北京市平谷区等105个县(市、区)为2013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名单附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3年第4期4-5,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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