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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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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
出处 《中国汽配市场》 2013年第1期60-63,共4页 China Auto Parts 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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