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的能动主义是司法积极回应社会需求的一种理念,但基于传统司法中立、超然、消极观念的影响,司法能动主义在现有中国场景下仍面临一系列的难题,与西方"回应型"司法产生的背景不同,中国司法需再现有的制度框架内,从法官选择、从司法审判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探索出一条实现以积极、能动的姿态回应社会的需求,同时又不损于法律的完整性的道路。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S5期47-50,共4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