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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危急情况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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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张女士膝下有4个子女,除长子与她共同生活以外,其他子女都独立生活。2012年10月,张女士不幸离世,留下的遗产只有一套住房。正当张女士的两个儿子和最小的女儿正准备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母亲房产时,大哥却声称母亲在临终前立过"口头遗嘱",明确表示上述房产由老大继承,同时他还拿出了几张证明。
作者 王宁宁
出处 《家庭之友(爱侣)》 2013年第8期65-65,共1页 Family Friend(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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