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部令2011年第3号发布,自2011年9月2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出处
《中国农技推广》
2013年第S1期14-19,共6页
China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Exte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