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岑仲勉先生在《唐人行第录》中将盛唐诗人王之涣系于第七,唯一根据即王之涣《凉州词》其一与高适《塞上听吹笛》所押韵属同一韵部,证据略显微薄。而二十世纪以来出土并公布了八方王之涣家族成员的墓志,为王之涣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助力,笔者利用上述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相对证,对前人所作出的结论做了若干补正和论说,并认为"王之涣行第为七"的说法仍然缺乏确凿证据,应当慎提,不可用于更广泛和深入的考证。
出处
《景德镇高专学报》
2013年第4期32-34,共3页
Jingdezhen Comprehensive Colleg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