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微企业,就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根据2011年工信部等四部委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一般行业里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或营业收入300万及以上的是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20人或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具体行业有差异)。2012年2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并明确指出。
出处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第S1期26-30,共5页
Journal of Liaoning Institute of Sociali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