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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缠讼”,使劳动关系确定费时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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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人单位没有为"恶意缠讼"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反而利用这段时间转移财产●结案时,农民工空得一纸判决,却未得分文2009年,45岁的湖北籍农民工吴进军携妻到新疆打工,因工伤致他右眼伤残六级,这对左眼已受伤的吴进军来说,真是雪上加霜。将近5年,双目几乎失明的吴进军在妻子彭四新的搀扶下,在乌鲁木齐艰难维权。"总算拿到了乌鲁木齐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但判决书仅认定我丈夫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彭四新讲述近5年来替夫维权的经历时,禁不住潸然泪下……11月22日,吴进军向乌鲁木齐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支付工伤待遇案件即将开庭。
出处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13年第12期54-55,共2页 Shandong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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