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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收条”难抗分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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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11年11月,王某与张某经邻居介绍认识,相处一个月之后,彼此都较为满意,遂确立恋爱关系,准备结婚。2012年1月,王某开始装修婚房,并将4万元现金交给张某,用于购买结婚的家具。张某收款后向王某出具一张收条,载明"今收到王某肆万元整"。3月底,双方因故产生矛盾,最后不欢而散。王某和张某签订了分手协议,约定双方系和平分手,没有任何金钱。
出处 《农民文摘》 2013年第1期11-11,共1页 Farmer's Dig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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