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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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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豫政办[2012]13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把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紧迫任务。
出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6期28-29,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nan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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