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虚拟网络社交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交往方式,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网络社交工具技术缺陷和匿名性等特点,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微信等虚拟网络社交工具从事犯罪活动的案件屡屡发生。为更好地惩治利用微信等新型社交工具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被害预防,本刊与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典型案例,共同邀请有关专家,对办理利用微信平台实施犯罪案件中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41-46,共6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