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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检察机关专门性的五个表征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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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铁检机关的专门性与其存在的合理性互为表里.揭示铁检机关专门性的过程,其实也是求证其存在合理性的过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虽有“设立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规定,但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专门”体现于何处、为何“专门”,尚无法律规定,亦无理论通说.从字面含义分析,“专”指“专一”,“门”指“类别”,“专门”是指专一从事某一类别的事务.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检察机关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三类.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8期76-77,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李士英.当代中国的检察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29.
  • 2孙国华.法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381.

同被引文献23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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