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观念、运行机制和体制层面的诸多挑战。新形势下,我国应从选配考评、组织形式、工作模式、权责界限、审批流程、监督制约、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完善,形成"适度分权、规范授权、强化责任、优化保障、监督制约、协调统一"的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37-4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2013年重大课题"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