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一】 2013年6月13日,山东临沂某中学,年仅16岁的高一学生杨某,在自己的宿舍,从背后挥刀砍向班主任付某。案发后杨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行凶前与班主任老师的一段对话:我们谈了三五分钟,我说:“你为什么总是看不起我,上课时你为什么不提问我?”付老师说:“你会吗?”我又说:“我不上早操,你为什么用圆规打我?”付老师说:“我打你不对吗?我打你又怎么样?”案情调查中杨某坦白:“我成绩很差,在班上倒数能数得上,老师总不提问我,我觉得老师看不起我。另一个,我住职工公寓,早上起来不参加早操,为此事,付老师在课堂上用教室里的圆规当众打我,我觉得老师和我过不去,在同学们面前没面子。” 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深思:这起血淋淋的案件背后的教训是什么?我们的教师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是什么原因让本应该感激你的学生却反而向你举起了仇恨的屠刀?笔者认为,当下一些年轻的班主任教师自身普遍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需要引起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