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提出了“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的总体思路,并提出了新的理念、制度和方法,要求实行诉访分离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随着这些制度的落实,将在较大程度上解决当前涉诉信访“诉访交织”、“终而不结”问题.笔者认为,理顺信访途径与法律途径的关系,在最大范围内实现“信访的归信访,司法的归司法”,是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长效之策.在此,笔者从信访事项类型化分析人手,提出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处理的思考.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1期79-8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