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被告人马向东,男,48岁,捕前系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被告人宁先杰,男,47岁,捕前系辽宁省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被告人李经芳,男,47岁,捕前系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局长。上述三被告人均于1999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1999年10月10日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马向东、宁先杰、李经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02年第2期22-30,共9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