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生义工作为志愿服务的群体之一在各类型大型活动中日益凸显其重要地位。对于法学专业大学生义工,以现代法学的教育目标: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看,法学专业大学生义工队与法律实践教学相结合有着天然的优势,如何将大学生法律义工队与法律实践教学联系在一起俨然已成为法学教育重要审视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学教学模式的缺陷为理论主导型。
出处
《中国教师》
2013年第S1期230-232,共3页
Teacher’s Journal
基金
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职业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湘教通(2010)243号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