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核心和关键.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需正确处理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之间的关系,需改革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管理的行政属性,增强其司法属性,使二者处于平衡状态.通过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强化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使检察官在司法过程中真正做到办案与定案的有机统一,既符合检察职业特点和检察权运行规律,也能够确保检察权依法高效运行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3期52-54,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