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国内外对于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保障的直接规定相对比较少。对比分析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保障机制应以风险预防为首要原则,公共利益原则为优先,以公众参与原则和消费者知情原则为辅。以此立法理念和原则设计保障制度,重点加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提高公众参与度,完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增设公共基金赔付制度等。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2014年第4期126-128,共3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可注射型水凝胶支架的合成及其在脂肪再生中的应用>[编号:51103071]
2012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转基因生物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编号:2012SJB82001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