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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平等:正义与公平的形式要求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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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法哲学的维度来考察,平等观在当下存在较为严重的混乱现象,平等原则作用的发挥因此受到限制。扬弃后的平等原则,是指同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在形式上普遍相同。实质平等是一种具体的、有条件的平等,形式平等是一种抽象的、无条件的平等,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相混同就会导致绝对平等观。严格意义上的平等,仅仅指形式平等。主权源于平等原则,平等是主权的直接理论依据。
作者 罗国强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求索》 CSSCI 2014年第8期118-124,共7页 Seeker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13JJD8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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