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环境中的版权犯罪问题成为重要的刑法研究课题。在数字环境下对侵犯著作权罪予以解释,应立足实质刑法解释的立场,注重在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之间的来回顾盼。根据社会发展变化情况,结合数字环境下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点,综合考量刑法目的,实现刑法的实质正义。就"复制发行"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之间存在矛盾之处,在解释中应注意相关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并谨慎处理民事、刑事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之间的刑民分界问题,坚持刑法的谦抑性。
出处
《求索》
CSSCI
2014年第10期122-1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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