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各种环境问题越发严重,各国纷纷严密刑事法网,科学立法、严密司法、严格执法,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此类犯罪。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肩负重要职责。我们选取中小型民营企业比较发达的闽南地区两起典型未决案例为标本,邀请专家解剖争议问题,会诊法律适用。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4期46-46,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