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既行使刑事司法职权,又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要想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重任,就必须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目前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需要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一、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实施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一是监督范围狭窄。根据公安部2007年印发的《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派出所承担着九项职责,其中。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6期66-68,共3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