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税是隋唐王朝最主要的赋税来源,经历了由人头税(租庸调)为主向单一资产税(两税法)的重大变化,具有高度的分散性。由于商品货币经济趋于发展,唐朝后期在专卖收入显著增加的同时,商税有所增长。这对五代、宋朝以"过税"、"住税"为名的商税成为重要的赋税来源之一有直接影响。隋唐王朝赋税,主要用于官俸、军费,满足上层统治集团的奢侈花费以及国家财政储备,呈现高度集中性;用于赈济、兴修水利和交通设施等方面的开支甚少。
出处
《经济社会史评论》
2013年第1期17-31,共15页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