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人民法院居于重要地位,但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复杂,审限过长,生效裁判难以及时执行到位,导致当事人经济负担过重,维权成本过高,影响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作用的充分发挥。如何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成为知识产权审判亟待解决的问题。泰安中院自2004年3月取得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管辖权以来,受理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在惩戒侵权行为。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106-108,14,共4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