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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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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晋政发〔2014〕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12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充分释放更多的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机构地区 山西省人民政府
出处 《山西政报》 2015年第Z1期17-1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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