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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地金融创新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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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地金融创新不应仅局限于土地流转本身,而应依据土地流转模式,遵循市场化原则和银行业"三性"原则,确保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商业可持续自2003年以来,土地流转在四川成都市城乡统筹发展(工业向园区集中、居民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的转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农村土地规模化的进程中,金融作为重要的资源组合工具,对成都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 文维虎
机构地区 四川银监局
出处 《中国农村金融》 2015年第4期27-28,共2页 China Rural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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