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能否以及如何扎根乡村社会尚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以'举国体制'推进乡村法制(治)建设,基本建构了乡村的司法制度框架。但作为乡村社会外生性力量的法律能否以及如何扎根乡村社会尚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由于中国乡村仍然是一个注重宗法血缘、讲究伦常关系并由礼俗、人情、关系等主导的社会。在乡村的日常生活中充满了许多伦理性的、道德性的内容。相对于僵硬的国家权力,中国的传统、文化、习俗、道德是韧性的、持久的。
出处
《中国老区建设》
2015年第4期33-33,共1页
China’s Construction of Old Revolutionary Basic Ar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