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志书原来仅指记载郡、国之史的方志,其他记载专业之事志书是后来方志体裁形式的发展。"方志"的含义,通俗地说一个地方的记述。因此,志书首先要明确一个地方的范围,这就是境域。用现在的政治治理的术语来说,就是"行政区域"了。一地的"行政区域",是由上级行政主体的行政区划确定的。"行政区域"是多变的,不同时期的行政主体会作不同的行政区划,志书记述的一地历史的"行政区域"大多不会是不变的单一。特别是通记一地历史沿革的志书。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5年第6期14-15,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